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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管理规定

作者:时间:2018-01-04点击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我院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教学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教学文件管理、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质量监管与评价等。

第二章 教学文件

第三条教学文件包括教学计划、课程大纲、教材等。

第四条教学计划是实现培养目标和组织教学全过程的指导性文件。

(一)教学计划制定依据:《防灾科技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教学计划制定原则》、《防灾科技学院成人高等专科教学计划制定原则》。

(二)教学计划的内容:包括专业名称、学制、培养目标、基本规格、课程简介、课程设置与教学进程安排表、必要的说明等。

(三)教学计划制定流程:由继续教育中心统一组织,各系负责所属专业教学计划制定和修订,经系主任认定后,报继续教育中心。

(四)教学计划的审批:继续教育中心组织成人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对各系上报的教学计划进行审批。

(五)教学计划的实施:继续教育中心根据教学计划制定学期授课安排,协调各专业具体实施。

(六)教学计划的检查:由成人教学督导组负责对教学计划的实施过程进行检查、督导和评价。

(七)教学计划应保持相对的稳定性。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问题需要调整时,按照制定与审批流程进行修订和审核。任何人不得随意修改。

第五条课程大纲包括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是教学实施、教材选编及考试命题的依据。

(一)课程大纲依据人才培养目标编写。

(二)教学大纲内容包括课程名称,课程性质,教学目的,各章节的知识范围,教学重点和难点,教学方法与教学建议,讲授、自学、实践等教学环节的学时分配,教材及参考书。

(三)考试大纲包括课程名称,考试目标,考试范围及其比例分配,参考教材。

(四)课程大纲由各系组织相应专业进行制定和修订,由专业主任负责审核,也可直接选用国家统一颁发的成人课程教学大纲。

(五)任课教师必须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教学;命题教师必须严格按照考试大纲要求命题。

(六)课程大纲的实施由成人教学督导组进行检查、督导和评价。

第六条教材的选编。优先选用国家规划、省部级规划和推荐的教材。确无适用教材的,可根据教学大纲进行编写。自编教材要严格履行手续并报继续教育中心和主管院长批准。教材一经确定,任课教师要确保认真使用,并保持相对稳定。

第三章 教学运行管理

第七条教学运行包括面授、实践、自学、辅导答疑、考试考核、毕业论文(设计、实践)等环节。

第八条面授

(一)面授由继续教育中心负责组织,分为集中时间面授和业余时间面授两种形式。

(二)面授内容以教学大纲确定的重点、难点、实践和学生自学中存在的问题为主。

(三)原则上每学期组织一次面授,授课学时以教学计划规定的面授学时为准。

(四)各专业按照《防灾科技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教师选聘及考核办法》选聘面授教师,原则上高级职称的教师占该专业任课教师的50%。

(五)各教学单位(函授站)应根据教学计划要求认真落实,加强教学管理,保证面授顺利进行。

(六)学生面授期间以专业为单位编班,并配备兼职班主任负责管理。

第九条实践

(一)由继续教育中心按照各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进程安排实践教学。根据学生的工作性质,实践可在学校或者学生本人的工作单位进行。

(二)各专业负责编制课程实习和毕业实习指导书,并指导学生完成。

(三)实践结束后,学生提交实践报告,指导教师根据实习完成情况和实践报告评定实践成绩。

第十条自学、辅导答疑

(一)各专业安排自学环节的辅导答疑教师。

(二)教师按照教学大纲编制自学指导书和自学进程表,指导学生自学,布置作业,并敦促学生提交作业。

(三)答疑辅导可以通过网络、通信等方式进行。

第十一条考核

(一)凡教学计划中开设的课程都要进行考核。考核分考试、考查两类,考试成绩的评定采用百分制,考查成绩采用“优、良、中、及格、不及格”5级记分制。

(二)考核由继续教育中心组织,考核原则上安排在面授期间完成。

第十二条毕业论文(设计、实践)

(一)毕业论文(设计、实践)由各专业根据教学计划组织实施。

(二)毕业论文(设计、实践)要在教师的指导下撰写,指导教师由相关系(部)选派,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数不超过8名。

(三)毕业答辩由各专业与继续教育中心共同组织。

(四)毕业论文(设计、实践)成绩由各专业组织评定,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记分制。

第十三条学位授予

(一)成人教育本科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可按照《防灾科技学院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申请学士学位。

(二)继续教育中心负责组织学士学位申请,资格初审,上报防灾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规定作废。

第十五条本规定由继续教育中心负责解释。

防灾科技学院继续教育中心

2015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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