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5〕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号)和河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防灾科技学院结合自身办学定位、专业特色、发展规划和办学能力等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拟对备案的校外教学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单位及内容若有异议,请向继续教育学院反映,联系电话:010-61590212,联系地址:河北省三河市燕郊经济技术开发区学院街465号防灾科技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承基楼416室。
防灾科技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