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冀教财(2021)17号)、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教育厅、财政厅三部门印发的《关于规范公办高校自主定价项目定价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发改公价(2022)21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高校自主定价项目定价行为的紧急通知》(冀发改公价(2022)841号)等文件精神,经过成本核算和征求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校长办公会于2024年12月31日会议研究决定,对防灾科技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收费标准调整。该收费标准调整从2026级学生开始执行,学费收取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
防灾科技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收费标准调整为:
文史类:1550元/生·学年 理工类:1950元/生·学年
现面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5年1月3日-2025年1月1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继续教育学院反映,电话010-61590212。
防灾科技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