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政府非常重视防震减灾工作,1997年12月29日公布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于1998年3月1日起施行。《防震减灾发》施行以来,为推进我国防震减灾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保障作用。随着经济社会和防震减灾事业的发展,《防震减灾法》在实施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面临一些新问题。特别是,2008年汶川8.0级特大地震灾害的发生,给我们带来了重要的启示,2008年12月27日,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防震减灾法》修订案,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经修订的《防震减灾法》结构更加合理,内容更加丰富,制度更加健全,必将为促进我国防震减灾事业发展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