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防灾科技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籍管理办法》关于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经与考生联系确认后,针对本人自愿放弃入学或未能按要求提供注册学籍所要求材料的考生予以公示。公示名单如下:
以上公示的考生,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4月29日前向防灾科技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提出恢复学籍申请。如未按期提出申请,名单中所示8名考生将予以取消学籍注册。
联 系 人:防灾科技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周老师
联系电话:010-61590212
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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