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须携带符合我省报考要求的身份证件进行现场确认。其中,在我省务工的外省籍考生,还须持务工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居住证》。请提前到务工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居住证》,以免错过确认时间。***
一、 确认时间
9月7日——9月11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二、 确认地点
防灾科技学院南校区北门承基楼(6#教学楼)四层406室
三、 交验材料(所有复印件均使用A4纸,身份证正反复印)
(一)、河北省籍:
1.身份证复印件1张(二代居民身份证)
2.少数民族:身份证复印件2张(二代居民身份证)
(二)、外省籍:
1.身份证复印件1张(二代居民身份证)
2.少数民族:身份证复印件2张(二代居民身份证)
3.居住证(必须为廊坊辖区):复印件1张
(三)、报考河北师范大学“以成人高等教育形式培养本科学历小学教师”各专业的考生,须提供学校证明原件。
(四)、其他:
1.照顾证件:见《2015年河北省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中照顾加分条件
2.报考医学类:见2015年河北省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中
医学类应具备条件
四、 准考证打印
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缺一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自10月17日起,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必备证件之一,请务必打印。
五、 考生退费规定
考生已成功进行网上支付考务费但未进行报名信息确认的可以申请退费。
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件于9月13日至14日到廊坊市教育局(成招办)填写《退费申请单》,逾期不再受理退费申请。市教育局审核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复审。经复审通过的,省教育考试院将考生所交费用退还至原交费账户。
请考生报名结束后不要注销银行卡,否则将影响退费。